超载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公路客运车辆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超载(如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记12分、罚款2000元以上,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货运机动车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超载(如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记12分、罚款2000元以上,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扣分标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载未达20%的,记6分。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未达20%的,记3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载20%-50%的,记6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20%-50%的,记6分。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50%-100%的,记6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到100%的,扣9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3分。
其他措施
对于运输单位的车辆,如果经处罚不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超载行为可能导致行驶状态不稳定、容易爆胎失控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