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给确权可能会被收回。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土地被收回的情况:
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
原则上交予开荒者继续使用,但如果村集体有其他规划,可以收回。
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
不予确权,村集体可以收回重新分配。
废弃、闲置宅基地:
不予确权,村集体可以收回。
土地存在争议或纠纷:
待争议解决后,可进行确权登记。
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例如,将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可能会被收回。
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
例如,农户迁出村庄,土地可能会被收回。
需要注意的是,在收回土地时,通常应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此外,土地确权的原则是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因此在处理没有确权的土地时,需要考虑农户的实际占有情况和给予合适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