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主要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顺产生育 :女职工顺产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生育:
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终止妊娠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计划生育手术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建议
具体天数可能会受到地方政策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