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犯,也称为持续犯,是指 从犯罪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前,该行为一直持续处于状态中的犯罪。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以下罪名属于继续犯:
侵犯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重婚罪
绑架罪等
不作为犯罪
遗弃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等
持有型犯罪
持有假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罪等
窝藏类犯罪
窝藏毒品、毒赃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洗钱罪等
其他犯罪
报复陷害罪
诽谤罪
虐待罪
赌博罪等
继续犯的特点包括:
一个犯罪故意:
行为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保持一致的犯罪故意。
侵犯同一客体:
行为侵犯的法益或社会关系是相同的。
犯罪行为持续:
犯罪行为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没有中断。
不法状态继续:
即使犯罪既遂并造成不法状态,行为仍能继续影响不法状态,使客体遭受持续侵害。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准确识别和适用继续犯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有效地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