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4排放标准的实施开始于 2011年。具体实施细节如下:
开始时间
国4排放标准原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但5吨以上柴油车的国Ⅳ标准推迟了两年,于2012年1月1日实施;5吨以下柴油车则推迟了三年,于2013年7月1日实施.
轻型汽油车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国四标准.
全面实施时间
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全部达到国四标准.
2011年至2017年间生产的汽车基本上都是国四标准.
标准要求
国四标准要求各类排放物的排放量比国3标准低50%左右,涉及到的污染物包括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化物)、CO(一氧化碳)和PM(颗粒物).
综上所述,国4排放标准的实施开始于2011年,并在2013年7月1日之后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