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的理论和政策
放弃了自由放任政策,转向国家干预经济的凯恩斯主义。
通过国会制定了《紧急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国家产业复兴法》、《社会安全法》等法案。
新的特点
尽量避免采用国有化形式,力图保持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制度。
采取有利于工人和小生产者的措施,以缓和国内阶级矛盾。
新的模式
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二战后被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继承和借鉴。
新的起点
对生产关系进行了局部调整,把美国的私人垄断资本主义迅速推向美国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新的实践
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即政府干预经济。
开始实行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新的措施
金融领域:整顿金融,恢复银行信用,放弃金本位制,刺激出口。
工业领域:规范与复兴,限制企业盲目竞争,提高产品质量。
农业领域:稳定之策,给减耕减产的农户发放经济补贴,提高农产品价格。
以工代赈的民生之举,兴建公共工程,提供工作机会,改善国家基础设施。
这些“新”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大萧条带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矛盾,并为资本主义制度带来了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