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通常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的一定比例(如3%)收取。
地方教育附加税: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的一定比例(如2%)收取。
资源税:
对开采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房产税:
对房产征收的税,根据房产的原值或租金收入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根据土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
车船税:
对境内登记的车辆和船舶征收,根据种类和年税额标准计算。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征收。
这些附加税通常是基于正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的征收同时加征的,用于支持地方教育、城市维护建设、资源利用等多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