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作者的数量取决于期刊的具体要求和论文的实际情况。以下是一些关于通讯作者数量的一般规则:
期刊要求:
大多数期刊对通讯作者数量有具体规定,通常只认可一位通讯作者,但也有期刊允许有两位通讯作者。
投稿系统限制:
一些投稿系统可能只能设定一个联系人,但可以在文稿中写上多位通讯作者,如果期刊不允许,他们会自动选择第一通讯作者。
论文规模:
对于研究较为复杂或需要多个团队合作的SCI论文,可能需要多个通讯作者,但一般不会超过三个。
合作情况:
如果论文是由几个不同实验室合作完成,且各实验室对文章贡献都很大,则这些实验室的PI可能被列为共同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重要性:
第一作者通常是论文的主要撰笔人,而通讯作者负责与杂志社联系论文的修改、发表、稿费等事宜。
特殊情况:
对于6000字以上的论文,可以根据情况署名四个作者,但无特殊情况,最好三个作者。
最终,通讯作者的数量应以杂志社认可的人数为准。在准备论文时,建议仔细阅读目标期刊的作者指南,并遵循其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