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劳动生产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由全部劳动者共同创造的最终产品经济价值总和除以耗费的劳动力总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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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劳动生产率 = GDP / 投入劳动力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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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GDP(国内生产总值)代表实际生产的各种最终产品的经济价值总和,而投入劳动力总量则是指在该时期内所有从业人员平均每小时产出的价值。
如果需要计算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可以使用以下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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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劳动生产率 = 工业增加值 /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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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活动所创造的新增价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则是指同一时期内工业企业的全部从业人员人数。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使不同年度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数字具有可比性,1990年以前各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通常需要按照指数换算成1990年不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