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因此,建议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当向党组织请假并说明理由。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能会面临被除名的处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因此,建议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当向党组织请假并说明理由。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能会面临被除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