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这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如果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维修基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有些情况下,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可能会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根据购房合同或当地政策一次性或分期缴纳。
综上所述,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缴纳时间主要是在房屋交付之前,具体操作上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或委托开发商代交。建议业主在房屋交付前尽早完成维修基金的缴纳,以确保后续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