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群体:
1. 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
2.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
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
3. 自由职业人员
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依靠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者。
4. 新媒体从业人员
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
这些群体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广泛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