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通常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以下是办理未婚证明的步骤:
1.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政府民政部门。
2. 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复印件。
3. 工作人员会查询你的婚姻登记信息。
4. 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无婚姻登记记录,则会出具书面未婚证明。
请注意,根据民政部的规定,自2015年起,除特定情况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具体能否开具及如何开具,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未婚证明通常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以下是办理未婚证明的步骤:
1.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政府民政部门。
2. 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复印件。
3. 工作人员会查询你的婚姻登记信息。
4. 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无婚姻登记记录,则会出具书面未婚证明。
请注意,根据民政部的规定,自2015年起,除特定情况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具体能否开具及如何开具,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