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贫困生证明需要根据户口类型(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和具体流程要求,加盖相应的公章。以下是具体的盖章要求:
农村户口
村委会:
出具家庭情况说明并盖章。
乡镇民政科:
盖章确认。
县(或区)民政局:
盖章确认。
城镇户口
居委会:
出具家庭情况说明并盖章。
街道办事处:
盖章确认。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盖章的公章有效,如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
贫困证明应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如有工作单位,可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