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保,全称为 针对特定困难群体的保障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以及养老和医疗等困难而设立的。老农保制度主要采取个人缴费的方式,实际上是农民自我储蓄的模式,没有中央财政的直接补贴。
老农保与新农保的主要区别在于筹资结构:
老农保: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但中央财政不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新农保: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并且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老农保制度自1991年起在中国部分地区试点实施,到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