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警长是中国警察警衔制度中的一个等级,属于初级警官的范畴。根据中国警察的职务等级制度,警衔从高至低分为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和警员(一级、二级)等。一级警长通常对应于正科级的公务员职务,享有正科级的工资待遇。
具体来说,一级警长在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中处于较高级别,其职责可能包括教育管理、指挥安排巡逻工作等。在公务员体系中,一级警长通常对应于16至22级的公务员级别,是警员的一种,主要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警长并非正式的干部岗位,其选任条件和程序没有明文规定,而一级警长则是正式警官中的一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