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工伤医疗费用
包括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包括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可以获得的必要的辅助器具费用。
停工留薪期间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其他补偿
包括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死亡的丧葬补助等。
职业病的报销
工伤职工因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费用。
急性病猝死保险金
工伤职工因急性病猝死所获得的保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用途、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方法。
工伤保险的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基本权益,减轻因工伤或职业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并促进工伤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