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达到以下数量可能被判处死刑:
1. 鸦片1000克以上;
2.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
3. 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4. 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
5. 可卡因50克以上;
6. 吗啡100克以上;
7. 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2500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5000支以上);
8. 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按不同规格换算为针剂或片剂);
9. 咖啡因200千克以上;
10. 罂粟壳200千克以上。
请注意,判处死刑需要考虑犯罪的严重性、是否有前科、是否属于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是否武装掩护、是否使用暴力抗拒检查逮捕等情节。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法律实践,具体判决还需根据当地法律及司法实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