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天并自行离职后, 是有工资的。以下是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劳动合同无效的,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天后自行离职,其应得的工资应当得到保障,并且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