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具体情况决定。
其他费用:
包括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以上各项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差异和具体案情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