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党员的收入水平,具体标准如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党费为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额的0.5%;
5000元以上者,交纳党费为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额的1%。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举例说明
某党员每月税后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每月应交纳的党费为5000元 * 1% = 50元。
某党员是年薪制员工,年薪为24万元,平均每月实际领取的薪酬为2万元,那么他每月应交纳的党费为20000元 * 2% = 400元。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具体计算时以每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党员,如农民党员、学生党员等,则有最低党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