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 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等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即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旨在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维持这些地区的繁荣和稳定。目前,中国设立的特别行政区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 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等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即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旨在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维持这些地区的繁荣和稳定。目前,中国设立的特别行政区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