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到期且用人单位不续签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金计算
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月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实际案例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法律服务机构以获得更精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