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厂房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用地批准
办理《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获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明。
环境影响评估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相关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质量检验
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
消防审查
审核消防图纸并上报至建设局。
其他相关手续
如施工图审查、建筑物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其他部门审批
环保局、气象局、城管局、交通局、电力局、水务局等部门的相关审批。
产权证明
提交房产产权或租赁协议等证明。
合同备案
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资金证明
提供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
测绘和验收
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绘,并办理规划验收。
供电供水
办理正式供电(供电局完成配电验收)和供水。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建设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