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的权力相当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决策权
把握城市发展方向,主持市委常委会,对重大事项有决定性影响。
拥有“一票否决权”,在关键时刻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
人事权
对全市副处级及以下干部的提拔任用具有决定权。
对厅级干部的提拔任用具有重要建议权。
推荐和任命全市正处级部门一把手及司法机关领导。
财政权
掌握全市财政资金的分配权,决定财政资金的分配去留。
领导地位
作为市四大班子的班长,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市工作。
在市委常委会议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发展空间
晋升机会多,可能进入省委常委会,甚至成为副省级领导。
排名与话语权
在党内职务上通常高于市长,是城市党政系统的最高领导。
市委书记的权力受到法律、纪律、制度、民意和舆论的制约,并非无限。他们代表党领导全市工作,是城市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市武装力量的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