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主要归 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具体来说:
地方领导:
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归地方管,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变成了地方干部。
军队领导:
市级武装部归省军区管,而省级武装部则归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武装部不仅受上级军事部门如军分区的领导,同时也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双重职责:
街道人民武装部既是街道党工委的军事部门,也是街道办事处的兵役机关,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
综上所述,武装部在行政管理上主要归地方领导,同时在军事上归军队领导,形成双重管理体系。这种安排确保了武装部既能满足军事需求,又能贴近百姓生活,更好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