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通常包含以下部门:
党政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政务、信访、监察、人武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经济发展办公室 (或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管理、经济发展规划、统计、审计等。社会事业办公室
(或民政办、司法所、教育办):处理社会事务、民政福利、司法服务、教育等。
财税办公室: 负责财政所、统计站、审计站的相关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
(或环保办):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和推广服务。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支持企业发展和提供相关服务。
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和经营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提供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
此外,一些乡镇政府还可能包括其他特定服务机构,如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文化站、畜牧站等,以支持当地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和畜牧等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