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需明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信息、执行请求、事实与理由等。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授权委托材料(如有代理人):
律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
其他代理人:根据代理人身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执行依据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如适用):
仲裁裁决: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或生效证明。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证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财产线索证据材料:如银行账户、不动产信息、车辆信息等。
和解协议复印件(如原执行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结)。
变更的裁定书原件(如申请执行人发生变更)。
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并按照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提交。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