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保留。以下是具体规定:
使用满一年:
车牌号使用超过一年即可申请保留。原来的规定是必须使用超过三年,但现在这一要求已经放宽。
申请时限:
申请保留原车牌号的时限也相应延长。原来规定是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现在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处理违章记录:
在申请保留车牌号之前,车主需要将原来的机动车上所有的违章记录处理完毕。
申请条件:
只能由原车主(单位或个人)申请保留使用原号牌,不能转让给其他人。
保留期限:
车牌号保留期限为两年。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或者转移登记后的两年之内,车主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保留原有车牌号。如果超过保留期限,就不能再延用该车牌号。
综上所述,车牌号在满足使用满一年且处理完所有违章记录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年内申请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为两年。车主需要在此期间内完成车辆购买或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继续使用原有的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