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 不是敲诈。敲诈是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或滥用法律、借助官方职权等,向他人索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财物的犯罪行为。而职业打假人通常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他们索赔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行为都是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的。
具体来说,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关键在于他们是否采取了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如果职业打假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索赔,比如通过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合法途径维权,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不应被视为敲诈勒索。相反,如果职业打假人采取非法手段,如恶意举报、威胁、恐吓等,以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那么其行为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职业打假人在打假过程中,应当坚守法律底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和市场秩序,这样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以违法为代价去换取利益,那么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