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保险通常指的是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以下是转保险的基本手续:
打印参保凭证
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社保局打印参保的《缴费凭证》。
申请转移
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准备相关材料
填写《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离职证明。
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缴费清单。
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
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关系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注意事项
确保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
在新就业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
转移时通常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