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横平竖直:
砌体灰缝应保证横平竖直,无游丁走缝,以确保墙体的整体稳定性和外观质量。
砂浆饱满:
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应饱满,以提高砌体的抗压和抗剪强度。
上下错缝:
砖砌体上下两皮砖的竖缝应当错开,避免出现连续的垂直通缝,增强墙体的整体性和承载力。
内外搭砌:
同皮的内外砌体应通过相邻上下皮的砖块搭砌而组砌得牢固。
接槎可靠:
对于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以保证接槎部分的牢固。
灰缝厚度和宽度: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规定为10mm,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以确保砖块之间的黏结能力和墙体的稳定性。
砖的湿润:
砌筑时,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铺浆法限制:
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特殊部位限制:
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砖砌体的结构安全、外观美观,并满足建筑规范和使用功能的需求。砌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建筑物的整体质量和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