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检时,旅客不能携带或托运以下违禁品: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
2.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 充电宝,需符合特定条件才能随身携带。
6. 随身携带液体类洗护用品时,每个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00ml。
7.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
8. 火种类(打火机、火柴、点烟器等)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9. 酒水类必须托运,并遵守特定条件。
10. 鲜活物品不允许随身携带,如需托运应咨询航空公司。
11. 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能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
12. 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易传播病毒的物品、有特殊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和强磁性物品等。
请确保在出行前了解并遵守当地和国际航空安全规定,以免影响您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