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领取申请表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村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并填写。
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的照片。
单位或居委初审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双方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将申请表及材料提交至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计生办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后,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并上报至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区计生委审批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三十天内完成审批。
发证及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请注意,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一些地区可能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因此,在申请前,建议先确认当地是否仍然提供此项服务以及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