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将在本期抵扣但按照税法规定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根据实际成本计算
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除以(1减抵扣率)乘以抵扣率计算转出。
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账面成本乘以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综合抵扣率为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除以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乘以100%。
根据非正常损失计算
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可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乘以(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除以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再乘以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计算
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乘以(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除以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出口与内销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乘以(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除以当期全部销售额)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返还资金计算
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按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乘以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审核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
严格审核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若企业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则应做相应账务调整。
建议
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时,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和税法规定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并确保相关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符合税务审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