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它们之间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不能简单进行比较。具体分析如下:
党领导法治: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表明党在法治体系中具有核心和主导地位。
法治体现党的主张:
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高度统一的。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不同性质的政治制度决定了不同形态的法治体系。
政治和法治的统一:
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我们推动依法治国,但决不能因此否定党的领导,否则会给外国势力提供攻击中国的借口。
综上所述,党和法在法律和政治体系中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支撑,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我们应该从政治和法治相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党和法的关系,而不是将其简单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