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的严打运动,正式名称为“八三严打”,是中国自建国以来首次大规模、大范围、大力度的整治工作。以下是关于“八三严打”的主要信息:
开始时间:1983年7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为期3年的严打斗争。
目的:遏制严重的社会治安恶化,解决当时社会上一系列严重的罪案问题。
行动:严打期间,全国共逮捕刑事犯罪分子约177.2万人,判刑174.7万人,劳动教养32.1万人。
重点城市:沈阳、唐山、呼伦贝尔(呼伦贝尔盟)是严打行动中的重点关注城市。
标志性案件:沈阳的“二王案”是其中一起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
社会反响:严打运动有效地打击了犯罪活动,改善了社会治安,恢复了社会秩序。
结束:严打运动于1987年1月进入尾声。
严打运动在当时的中国社会背景下,对于恢复社会秩序、提高民众的安全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批评,尤其是在对待罪责较轻的犯人时可能过于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