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国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港、澳、台居民:身份证、通行证
外国人:护照
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或离婚凭证
配偶同意书(如适用)
财产凭证
不动产:产证
股权:股权凭证
存款:存折、银行卡
其他动产:相应的所有权证明文件
受益人信息
受益人的身份证件
受益人与立遗嘱人的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遗嘱文本
遗嘱内容应清晰、合法、明确
如需专业律师协助起草,可请律师提供
其他相关文件
如有以往的遗嘱,需提交原遗嘱
如有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信托监察人,需提供其身份证明
公证过程中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请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遗嘱公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