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前生的二胎是否会追究法律责任,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下不再追究:
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之前(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如果已经依法处理完成,则维持原处理决定,且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会退回。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政策调整后的行为不再适用旧政策进行追责。
特定情况可能仍被追究:
尽管有上述一般性规定,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在政策实施前不符合生育政策且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可能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可能还会面临额外的纪律处分。
具体执行还需参照地方政策:
由于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综上所述,以前生的二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再追究法律责任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对于是否会被追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