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自身经济状况稳定的证据
工资流水单、收入纳税证明等。
名下的房产证明。
与孩子感情深厚的证据
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日常记录,如照片、视频。
孩子学校家长会出席记录。
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良好的教育背景及辅导能力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教育背景证明。
辅导孩子做作业、参加学习活动的照片或视频。
健康状况良好的证据
体检报告,证明无重大疾病。
陪伴孩子的时间证据,如请假条、共同度过周末或节假日的记录。
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对方有不良生活习惯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或证人证言。
对方工作不稳定、经常出差的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基本文件。
民事起诉状、工资证明、银行存款等。
双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
孩子的意见,尤其是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
居住条件、教育医疗的票据、参与孩子学习活动的记录等。
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对方存在婚外情、不良嗜好、恶性传染疾病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
对方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自身无法陪伴孩子的证据。
对方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证据。
证人证词,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或对方不能抚养好孩子的证据。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并在法庭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