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通常基于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以及资产总额等因素。以下是不同行业中的划分标准: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至20000万元为小型企业。
工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300万元至20000万元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通常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政策。这些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行业特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