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这个时间上限是30个工作日,但实际办理时间可能会因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审核流程的复杂性以及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申请人是全款购房,一般情况下,从过户开始算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到房产证。
对于贷款购房,特别是涉及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情况,拿证时间会更长,大约需要25个工作日到45个工作日不等。
请注意,这些时间都是估计值,具体取证时间还需以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确切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