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面临以下限制条件:
乘坐交通工具限制
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高消费限制
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不得进行旅游、度假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限制
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作为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信用惩戒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和社会信用方面的惩戒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若希望解除限制,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确认履行完毕,或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