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拘留到批捕的时间最长是37天。具体流程如下:
1. 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 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一般情况下,拘留后三天内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三十七天。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通常是七日,但对于重大案件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