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被归类为无形资产。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依法获得的在一定时间内对特定土地的使用、开发、经营的权利,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除非有特定情况,例如用于建造房屋等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处理。
此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其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则该土地使用权应作为存货核算,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中。
总结:
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被确认为无形资产。
当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房屋等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分别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开发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存货核算。
建议在处理土地使用权会计问题时,根据具体的会计准则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