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地方性法规是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地方性法规的例子:
《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若干规定》
2024年11月28日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
2024年10月18日发布,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2024年11月28日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
2024年11月22日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些法规涵盖了保税维修业务、公平竞争、农村集体经济、光伏产业发展以及内部审计等领域,体现了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国性法律进行细化和补充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