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农村低保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城市低保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残疾人低保
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申请低保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书;
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残疾证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详情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