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使得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包括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小微企业的条件放宽,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均可享受优惠。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2019年起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个人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中抵扣,最高抵扣额度为12000元。
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税前扣除
个人缴纳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最高扣除额度为4000元。
引进人才税收优惠
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海外留学人才等,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种优惠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2019年对小微企业和个人纳税人提供了显著的减税支持,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