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依法成立清算组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办理税务注销
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清算组备案。
在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制作清算开始日和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到公司主管的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提交清税证明、国税注销、地税注销等相关材料。
登报公告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注销其他相关证件
注销社保、公积金账户。
注销银行账户。
注销公司印章等。
领取注销文件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被批准后,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取《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
如被驳回,则领取《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议:
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应确保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后续纠纷。
注销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确保流程合规并减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