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单据的种类包括:
海运提单 (Ocean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转让流通。
海运单 (Sea Waybill)
海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但不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不能转让流通。
航空运单 (Air Waybill)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运单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也是托运人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但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因此不能转让。
铁路运单 (Railway Bill)
铁路运单由铁路运输承运人签发,是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也不能以提取货物。
货物承运收据 (Cargo Receipt)
货物承运收据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通常用于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的货物。
多式联运单据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TD)
多式联运单据用于多式联合运输,包括联合运输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反映了同货物运输有关的当事人(如发货人、承运人、收货人等)的责任与权利。
邮包收据 (Parcel Receipt)
邮包收据是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快件的凭证。
装船通知 (Shipment Notice)
货物离开起运地后,由出口商发送给进口商通知后者一定数量的货物已经起运的通知文件。
托运单 (Booking Note)
托运单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装货单 (Shipping Order)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
收货单 (Mate's Receipt)
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这些运输单据在货物交接、索赔处理、贸易结算以及结汇等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建议在实际业务中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单据,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